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
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现将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和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∶
项目名称∶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项目
建设单位∶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∶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∶2024年12月16日-2025年1月13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∶小宋
浙江天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用发泡硅胶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文本.pdf